六月盛夏,喜报捷传。近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贵州省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给予通报表扬的通知》(黔府办函[2017]87号),贵州大学档案馆(校史馆)被授予“贵州省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自2013年贵州省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启动以来,贵州大学档案馆(校史馆)认真配合贵州省文物局开展贵州大学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领导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专项工作小组,积极协调学校相关单位开展文物普查工作,制定工作计划,落实责任到人。为顺利开展工作,对学校涉及部门积极进行宣传动员,消除顾虑。在学校领导的关心和指导下,在原人文学院、自然生物博物馆、图书馆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顺利完成登记上报学校各类文物共计58件,14758册,50683卷。并配合贵州省文物局的专家对学校的已认定文物进行了全面的数据采集工作,提取库房和展柜中的文物进行测量、登记及平台登录。此次文物普查工作由于方法得当,措施得力,工作卓有成效,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使得贵州大学的文物有了“身份证”。
这份荣誉是省政府对贵州大学文物普查工作的认可、肯定和鼓励,我们将不负这份荣耀,继续加大文物宣传力度,提高学校师生员工的文物保护意识,为贵州省、学校的文物保护工作积极作为、再立新功!
本次表彰共授予全省36个先进集体,56名先进个人。贵州大学档案馆(校史馆)刘敏同志荣获“贵州省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图文/刘敏 审/陈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