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档案室工作职责
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2019-11-10
浏览次数:365
综合档案室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

二、负责制定与综合档案工作相关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规范业务工作。

三、集中统一管理全校文书、教学、科研、财会、基建、出版、实物、声像等档案,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做好档案的保密、保护工作。

    四、负责综合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分类、鉴定和销毁等工作。

五、参与全校各单位兼职档案人员的业务指导,督促档案材料归档。

六、负责建立和维护学校档案管理网络,协助做好学校档案工作会议召开,指导、监督各单位兼职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

七、做好综合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做好综合档案管理软件及档案信息数据库的管理与维护。

八、做好综合档案的借(查)阅等工作。

九、积极做好综合档案室硬件设施建设,应用现代化管理技术,做好综合档案管理工作。

十、负责综合档案库房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做好卫生及防潮、防虫等“八防”。

十一、负责做好综合档案的统计工作,协助做好向上级单位呈报材料、统计数据和年报表等工作。

十二、严格执行国家、省(市)以及学校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十三、完成上级部门和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