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
二、负责制定编研室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编研室的各项工作。
三、负责制定并实施编研室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经费预算决算等。
四、围绕学校及社会发展,并结合本馆实际,积极开展档案编研工作,充分发挥编研室的宣传教育职能。
五、负责声像档案、实物档案的接收(征集)、整理、审核和编目、管理。
六、负责本馆活动的拍摄、宣传报道、月报、工作简报、年鉴等工作。
七、参与综合档案室档案审核、业务指导,馆藏档案整理、数字化工作。
八、参与综合档案、人事档案系统管理,电子档案的接收,保管电子档案。
九、提供利用实物、声像档案,参与人事档案、综合档案提供利用工作,参与校史研究或校史馆参观接待工作。
十、参与、配合馆内的各项活动。
十一、严格执行国家、省(市)以及学校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十二、完上级部门和馆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