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校史陈列馆日常开放和接待工作,塑造良好的学校窗口形象,特制定本规定。
一、校史陈列馆作为展示和传播学校历史的重要公益性场所,实行免费开放,开放对象为校内师生、校友、重要来宾等。
二、主要接待团体参观(现因条件限制,暂不接待个人参观)。
三、团体参观时需提前预约,外单位人员团体参观时还需出示本单位或部门的介绍信或证明。
四、参观者进馆参观,应举止文明,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高声喧哗。
五、参观者应爱惜展品和设备,不得用手触摸展板、展墙或展品,不得随意开启或关闭馆内设备,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六、参观者不得带走馆内任何展品、设备,若有违反,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罚直至移交公安机关。
七、校史陈列馆内展品和设备应处于正常状态,展品和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及时维修。
八、校史陈列馆内应保持环境整洁,工作人员应热情大方,衣着整洁,举止得体,耐心解答参观者提出的问题。
九、校史陈列馆欢迎参观者参观后留言,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