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2020年修订)、教育部和国家档案局27号令《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精神,按照《贵州大学档案工作条例》的要求,为切实做好2022年度学校各类档案归档和年鉴资料收集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归档范围
(一)档案归档范围
凡本单位在2021年年度工作中直接形成,能反映本单位工作活动的,具有一定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实物等各种不同形式载体材料。立卷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执行《贵州大学各单位档案材料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表》(2019年11月修订版)(详见贵州大学档案馆<校史馆>网站“业务指导”中的归档范围http://ar.gzu.edu.cn/2020/0102/c1557a130630/page.htm)。
(二)年鉴资料收集范围
反映2021年学校各方面工作情况的图片、表格、文字等资料,需提供相关资料及稿件(具体内容请参照附件1《年鉴供稿单位及主要内容》)。
二、归档时间
(一)档案资料
1.文书、外事、出版、实物类档案:2022年5月31日前移交归档。
2.教学类档案:次年11月30日前移交归档。
3.基建类档案:项目完成后2个月内移交归档。
4.科研类档案:课题完成后2个月内移交归档。
5.财会类档案: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会部门保管3年,期满后的次年5月31日前移交归档。
6.声像类档案: 应届毕业生合影2022年9月30日前移交归档,其它声像档案2022年5月31日前移交归档。
7.其它门类档案:形成后及时归档。
8.补遗卷:往年应归档但尚未归档的有关档案材料,完成整理立卷后移交归档。
(二)年鉴资料
2022年5月31日前提交。
三、具体要求
(一)档案资料
1.按照“应收尽收、应归尽归”原则进行档案的收集归档。
2.按《贵州大学档案工作立卷规范》和各门类档案立卷归档要求(详见档案馆网页“档案法规”和“业务指导”)进行档案的整理、装盒、立卷归档,确保本单位归档材料完整、准确、系统、规范。
3.归档材料需按要求录入“贵州大学综合档案管理系统”(网址:http://210.40.3.63:8080/archive/login),上传电子全文,并按时移交纸质盖章件。
4.移交档案时须打印卷内目录一式三份(一份装入档案盒内,两份用于办理移交手续)以及由立卷人(兼职档案人员)和检查人(本单位分管档案工作负责人)签字的备考表。
(二)年鉴
1.年鉴内容需全面、系统、客观、准确地反映2021年本单位的工作情况(包括改革、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事件、重大活动、重要任务、基本数据、特色亮点等)。
2.表述上应直书单位名称,不用“我处”、“我院”等称谓;应明确说明年、月、日,不能使用“今年”、“去年”、“近几个月”等。
3.文字、表格均采用Word格式。单位工作情况字数在1400-2000字(直属部门、学院、校直科研单位须控制在1500字以内);大事记应简明扼要(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结果),每条在200字以内;图片应附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
4.编写的年鉴稿件应注明单位、执笔人姓名(可参照近几年出版的《贵州大学年鉴》)。
5.年鉴资料属归档材料,也需录入档案管理系统,并上传电子数据。
四、联系与咨询
1.QQ群号:87669151(他山之石)
2.综合档案
联系人:刘 敏 陈黎黎 杨诗琦 电话:88162366
3.年鉴资料,声像、实物档案
联系人:姚 红 黄 凯 赵财霞 电话:88291292
附:1.年鉴供稿单位及主要内容附件1年鉴供稿单位及主要内容-通知公告-档案收集.xlsx
2.学院年鉴编写模板附件2:学院年鉴编写
贵州大学档案馆(校史馆)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