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
二、负责制定校史室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校史室的各项工作。
三、负责制定并实施校史室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经费预算决算等。
四、积极开展大学生爱国主义教育,充分发挥校史室的教育职能。
五、积极发挥校史室的宣传教育职能;搞好基本陈列,并配合学校、社会时政热点,组织各类临时展览,开展各种特色服务,满足广大师生对精神文化的需求。
六、负责解说员的选聘、培训、安排以及解说词的修改完善等;做好日常参观接待工作以及重要人物来访的宣传报道工作,积极宣传贵大精神;热情讲解,并及时反馈参观者的意见和建议。
七、负责管理保护学校文物、陈列品等,积极开展校史文物的征集、分类、整理、登记、展出以及编研等工作。
八、做好校史展厅的改版、升级、维修和管理等工作。
九、做好校史展厅、展品等的安全保卫工作以及日常保洁、维护等工作。
十、负责做好编研室的统计工作,协助做好向上级单位呈报材料、统计数据和年报表等工作。
十一、严格执行国家、省(市)以及学校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十二、完成上级部门和馆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